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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因為被害死一隻狗然後變成黨主席,接著參選台北市議員!」
這是一個朋友聽完我的故事後幫我下的註解。我確實是因為狗被害死,開始打官司,才知道動物在台灣的司法上不具有「生命法益」,而是被視為「物品」,刑法只能提告354條的「毀損罪」,若民法要求償,還得算「折舊率」,這種事情匪夷所思,不知道就算了,一旦知道了,我就無法假裝不知道。
而我也就是從替動物爭權益起步,開始接觸到我們台灣環境上的各種問題,包含樹木在城市裡的弱勢無助,我參與了一些活動,接觸不同的議題,最大的體認是,身為一個素人,再怎麼大聲疾呼,都有如風中絮語,或似狗吠火車,那都沒有用,想改變,必須跳上火車,取得權力,才有能力改變火車的方向,這就是我參選的動機。為人民爭取福利的市議員太多,不缺我一人,但為無法替自己發聲的生物爭取權益的市議員,大安文山區只有我一人,人類既是萬物之靈,就更該保護這些弱勢的生命,唯有萬物與環境和平共生,才能讓地球永存,您的一票,就是環境生態永續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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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生命教育☆1. 推廣生命教育,觀念從小紮根,督促台北市立動物園從動物展示園區轉型為生命教育園區。 2. 強力監督動保法及動保自治條例,在建立動物保護專責警察前,擴大編制動物保護檢查員,並強化其職權。 3. 成立免費動保法律諮詢服務中心,協助虐待或虐殺動物案件之成案率,同時提升破案率。 4. 推展動物友善城市,廣設動物運動專區,鼓勵友善動物餐廳與環境。 5. 課徵寵物交易捐,專款專用於動物保護相關政策,保障動物的生命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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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環境永續☆1. 保護生態棲地,減緩熱島效應。開發基地之老樹原地保留者,納入容積獎勵項目。 2. 守護樹木,組織護樹志工,推廣護樹課程,樹立treescape城市樹景觀。 3. 推動食物銀行,分享不浪費,打造田園城市、蔬食友善城市、無魚翅城市。 4. 二手物品交換再利用,減少塑膠製品對環境的危害。 5. 反對深澳燃煤電廠,落實節能低碳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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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社區凝聚☆1. 以鄰里社區為單位,發展照護支援系統,老幼臨時托護機制。 2. 訓練流浪動物,成為社區巡守隊成員與老人陪伴訪視犬,強化社區關懷。 3. 扶植社會創新與共享經濟,協助發展節能、節水、綠能之產業聚落。 4. 全面檢視並改善無障礙設施,讓輪椅及娃娃車暢行無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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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城市躍進☆1. 全盤檢討改進「多語指標系統」,讓台北成為旅者友善環境,提高觀光客再訪率。 2. 市政資訊公開透明,任何政府公開之資訊須為可搜尋之格式,所有說明會、公聽會、聽證會,應邀請真正的利害關係人參與。 3. 建置自行車道網絡,公務車優先積極汰換汙染舊車,加速提高電動汽機車停車位比例。 4. 規劃瑠公圳水系藍帶網絡復育,環山自然步道。監督捷運南環線TOD。守護大安文山我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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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動保政策】1. 推廣生命教育,讓愛護動物與守護棲地環境的觀念從小紮根。 2. 督促台北市立動物園從動物展示園區轉型為生命教育園區。 3. 健全動保行政體系,增列動保經費,強化動保委員的功能,全面檢視並改善台北市動保自治條例。 4. 設立虐待動物通報系統與動保案件鑑識制度,在成立動物保護專責警察前,擴大編制動物保護檢查員,並強化其職權。 5. 成立免費動保法律諮詢服務中心,協助虐待或殺害動物案件之成案率,同時提升破案率,並將動物保護案件納入績效指標(KPI)。 6. 推展動物友善城市,廣設動物運動專區,鼓勵友善動物餐廳與環境,給予認證標章,擴大推動友善動物之大眾運輸系統。 【陪伴動物】 1. 落實動保法,確認飼主責任,寵物非玩具,一生責任,不離不棄,並加強法令之宣導。 2. 完善晶片制度,寵物入籍,登記與除戶,確實管理,加重非法棄養查緝,除重罰外,非法棄養與棄養重病年邁寵物者,不得再飼養寵物。 3. 嚴格取締非法繁殖場,加重罰則,確實查核合法繁殖業者,明定寵物繁殖之照護福利,例如生產年限、遺傳疾病管制與退休安養照護計畫等。 4. 課徵寵物交易捐,專款專用於動物保護相關政策,保障動物的生命權益。 5. 寵物急難互助系統,減輕低收入家庭寵物醫療費用上的負擔,研擬寵物健保政策,並提升醫療品質;另外檢視並改善寵物服務業管理規範,減少消費糾紛。 6. 嚴格管制進口同伴動物,並宣導領養代替購買,健全領養制度,追蹤系統,並開放收容所週末認養。 【流浪動物】 1. 源頭管制,精準捕捉,落實TNVR,協助社區愛爸愛媽推動TCCP,並補助絕育後的照顧經費。 2. 在確實解決流浪動物問題前,建立完善之配套措施,減少紛爭,形成友善動物之環境。 3. 改善官方收容所的硬體與軟體環境,讓動物行為訓練師進駐,協助浪犬行為教育,降低退養率,提高認養率。 4. 輔導並協助民間收容機構,達成標準共識,訂定短中長期改善計畫。 5. 鼓勵團體共同飼主制度(機構、企業、社區、學校等),重視工作犬、陪伴動物之福利,訂定退休照護規範。 6. 訓練流浪動物,成為社區巡守隊成員與老人陪伴訪視犬,強化社區關懷。 【經濟動物、實驗動物、展演動物】 1. 設立友善動物產品標章,推動蔬食友善城市,鼓勵降低肉食比例,以市場力量推動動物保護。 2. 以動物福利之基本標準,重新檢視並修正各種經濟動物之養殖環境規範。 3. 擬定人道飼養推動計畫,規範業者人道屠宰之方式,嚴格取締非法屠宰場。 4. 跨領域合作,檢討藥物及生化科技實驗動物之必要性,督促政府成立實驗動物替代研發中心,參考國外資訊,盡早找到替代方案。 5. 檢視實驗動物制訂的管理規範是否符合國際趨勢,實驗動物之資訊應透明公開,建立無動物實驗標章系統。 6. 嚴格管制以動物牟利之商業行為,民間動物展演場所,不得申請環境教育場所認證。 7. 輔導公私立動物園及海洋生物場館轉型,以擬真科技代替實體生命的展示。 【野生動物、生物多樣性】 1. 堅守野生動物之棲地保育,增加本土學術研究經費。 2. 正視流浪動物對野生動物產生的干擾與衝擊,產官學協力研討合理合法之解決方式。 3. 禁絕野生動物跨國非法交易,嚴格執法,以杜絕對本土生態系統造成的干擾。 4. 對於宗教放生之活動,應加強規勸進而明文禁止。 5. 推動無魚翅城市,鼓勵無燕窩生活,禁止瀕危動物餐點,禁用殘虐動物之藥材,研擬十年內全面禁止之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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