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言書
- 林逸萍
- Nov 1,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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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星期六有空嗎?放個萬言書給大家看看(文長慎入)
這是第一次出庭後,我寫給檢察官的信,為什麼要寫信喔,ㄜ...也是我當時律師的建議,不過我相信檢察官沒有看,因為他們都很忙,那沒關係,就來個公開透明,放在這裡大家一起看~~(再次警告,文超長,請慎入,不然先泡杯咖啡再來看) ~~~~~~~~~~~~~~~~~~~~~~~~ 檢察官大人您好:
好多人問我,如果告不成功,怎麼辦?
他們應該是很擔心:
我會不會崩潰啦~~~鬧自殺啦~~~街頭舉牌抗議啦~~~去丟煙霧彈讓選手無法入場啦~~~
其實連律師也跟我說過若真不起訴就只能走民事。
因為沒有官司是百分之百鐵贏的,變數實在太多了。
那…我就來個真心話大冒險好了。
我選擇真心話:
我希望這個官司可以成立,婦人可以被起訴,並不是因為我想報復婦人。
報復一直不是我的選項,報復之後不會快樂的。
松隆子在<告白>裡面,報復完之後她是跪地痛哭的,只想著報復的人其實都是生活在地獄裡的人,痛苦是加倍的。
我…想…極度想…超級想…讓…這個…官司成立…的…原…因…是:
這是一個「用”刑法”懲治藐視毛孩生命惡人」的機會。
這機會是個敲門磚,可以讓我們打開一扇通往修法道路的大門。
透過修法,才能改變毛孩在法律上不被視為生命體的荒謬情況,我們也才有力量保護他們,並讓藐視生命的惡人不再肆無忌憚。
這是用"一條命"換來的機會。
換句話說,如果這個官司失敗了。
如果我們想要再一次這樣的機會。 那就必須再犧牲一條毛小孩的生命。
而那又是一整個家庭無法宣洩的哀傷。
是再多眼淚都填補不了的心底坑洞。
所以,我希望,這個官司一定要成功。
檢察官大人,您是世間正義的化身,我懇請您主持公道,婦人在您庭上睜眼說瞎話,她說是美容師開了第三道門狗才跑出去,美容師是領有專業執照並執業十幾年的專業人士,要是這麼會開門又愛開門,她不是每天都要追狗嗎?為什麼美容師遇到其他客人都不會”不小心”或”故意”開門,就只有遇到張姓婦人才開門?張姓婦人在7/17號之前已經送狗來洗至少10次(證據1),也有開門讓狗跑出去的紀錄,美容師也曾多次口頭告知她「會到門口接狗,請不要進來」之類的警語(門口也有告示),不過當然她是全盤否認。
她大概吃定我們沒有店內監視器的畫面(店內監視器是事後才裝上),我想她認為她只要不承認,大家就無法將她定罪,她就會沒事也沒罪。
可是,能證明她說謊的證據實在多到我都不想一一列舉了。
我和她幾次的偶遇中,每次都有錄音,她在錄音裡面,說法也前後不一致,每次一說到關鍵核心(也就是開門的那個情況),她就開始結巴,講法常常顛三倒四,一下子說只開一二道,一下子又說第三道只開一點點,然後又變成第二道只開一點點。
事後我到店裡面,美容師示範開門的方法,照張姓婦人的說法,那種開門方式是不可能的(我們拍了影片,律師和我都有放到證物中呈給您(證據2))。
在8/23的庭外錄音(8/23第一次錄音0:56)(證據3),她說當天她有指狗跑走的方向給我,檢察官大人,只要您看當天的監視器畫面(A 2017-7-17-12-17-7 的12:35:58~12:36:50)(證據4)有一個騎Ubike的婦人衝到店門口(那就是我),先到門口詢問狗狗逃跑的方向,張姓婦人明明有聽到(和我對到眼)卻撇過頭不理,我只能牽著腳踏車往復興南路的方向四處張望,看不到美容師和狗,12:36:30才又回到店門口,這時是門口菲傭跟我指方向,我才在12:36:45的時候朝狗跑的方向去找。
如果張姓婦人一開始就跟我指方向,急如熱鍋上螞蟻的我早就衝過去找Dew Dew和Juby了,又何必在那裏張望。她鐵定有看到我焦急絕望的神情,她卻可以撇過臉去。
這就是她一貫的態度:「不理睬、不在乎、不關我事」的態度。一而再再而三地目中無人狗,屢勸不聽,從不聽美容師的勸阻、多次擅自開門,到眼睜睜看著狗從她腳邊逃出去,她沒試著阻擋,也不幫忙追狗,任憑朱小姐一個人追兩隻狗。
我一開始實在不相信世間會有這種人,直到和她偶遇談過三次,她每次都可以大言不慚地說謊成性,毫無悔意,甚至脫口說出:
「這(弄死一隻狗)也不是什麼大罪,對不對?」(8/23第一次錄音: 0:27) (證據3)
「這個(指死掉一隻狗的賠償)也沒有多少錢,對不對?」 (8/25第二次錄音:1:32) (證據5)
之後發覺說錯話,又馬上改口說「這種無價的嘛,對不對?」 (8/25第二次錄音: 1:37) (證據5)
當天美容師的朋友(這部分沒有錄音,但有對話紀錄,當事人願意出庭作證)跟婦人說狗死了,她是不是該向我道歉,婦人覺得她沒有責任啊,因為「那就是她(Juby)的命。」、「(會跑出去)是主人沒有教好。」(證據6)
除了滿口謊言,婦人對生命極度踐踏的態度,實在讓人無法忍受。
她也在錄音中坦承不諱,她確實眼見狗跑出去(8/25第二次錄音: 4:26) (證據5),不過她牽著她們家的米奇,所以沒有去追(8/25第二次錄音: 1:40) (證據5)。
「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,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,以故意論。」
應注意而未注意,我們可以說那是”過失”、是”不小心”、是”意外”,而已注意但卻未採取行動阻止可預見的悲劇,那不就是”故意”嗎?
我的律師說這是”未必故意”,但我覺得她根本就是故意。
婦人把一切責任都撇清,她那毫無愧疚傲慢又踐踏生命的態度您一定都看在眼裡,懇請檢察官大人明察秋毫,讓法顯其效,讓惡人伏法,讓天理昭彰。
這應該是法律存在的目,我一直這樣深信著。
網友都要幫我肉搜婦人,大家超想要用私法凌虐她,我都拜託他們不要。
我說我相信司法會還我一個公道,但我得到的回應大多是冷水和嘲笑。
可見在當今的社會上,大多數的人都覺得司法已死,只能期待私法。
但我還是選擇相信法律,即使幾乎99%的人都跟我說,要用刑事定罪婦人史無前例啦,你就準備接受民事賠償和解啦,我都沒有因此而放棄。
我知道我選擇了一條最困難的道路,但我堅持要用正確的方式走正確的道路,來替我們家的Juby討公道。
我和我的先生沒有小孩,當天下午五點多才找回來的Dew Dew是我的女兒,死掉的Juby是我的孫子,即使他們是用四條腿走路,對我和我先生而言,他們就是無可取代的家人。
當天我騎腳踏車找小Dew,知道Juby已經死亡的時候,我真的很希望自己也被車撞死,因為那種痛苦,是我這一生第一次體驗到,那是無法呼吸的痛苦,在地表上,感到快窒息的痛苦。
事發過後,我必須吃藥才能睡覺,六天之內瘦了六公斤(這是我吃減肥藥都達不到的成效,這大概是整件事情帶給我的唯一好處吧)。
請您原諒我的長舌,法庭上能講的時間實在太短了,我只能藉助這一紙筆,試著讓您了解真相。
若道德良心都教化約束不了她,我希望用法律懲治她。
情!理!法! 我深信法律會是人性的最後一道防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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